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11:0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卫生应急会议和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有力做好我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应急工作责任重大,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战略性成果,经济全面复苏,人流物流加大,以交通事故为代表的突发事件呈多发态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提前部署谋划,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思想和行动准备,确保卫生应急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沟通,密切协作配合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强化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洪涝灾害、台风、交通事故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做到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迅速、准确掌握辖区内突发事件信息,为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提供充分、必要的决策依据。在开展紧急医学救援时,经领导同意后及时将伤员数字、伤情、救治情况等信息通报给突发事件牵头处置部门,做到信息对称。卫生健康部门不缺位、不越位,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三、严格依法依规,及时报送信息

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突发事件信息是实现快速有效处置的前提,也是卫生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委直属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明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责任,统一报告要素,规范报告内容,严格报告时限,归口上报渠道,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工作。各地各单位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我委应急办,再以书面形式及时续报现场及处置情况(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信息时,应与报告我委的信息一致。

四、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要求,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按照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的特点,以平战结合、有备无患的理念思路,针对大批量集中救治的需求,推进卫生应急演练的实战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现场协调和处置能力。院前急救机构要落实救护车辆、器械、药品储备和急救人员的常规配备。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管理和医疗资源储备,保证突发事件发生后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和院前院内救治的无缝衔接。血站要加强血液储备,保障紧急医学救援临床用血。疾控机构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的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事故灾难卫生防疫工作。

五、快速处置、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第一时间启动卫生应急响应,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科学调度,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院前急救机构第一时间开展伤员现场抢救和转运工作;医疗机构要迅速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四集中原则,组织专家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重症伤员一人一策,最大程度减少伤亡;精神卫生机构对伤员进行心理评估,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救援;疾控机构要开展环境消杀、卫生防疫等工作,有效降低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的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