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4-26300 | 组配分类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4〕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时效 | 自2024年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23日。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