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73E/2025-2790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 2025-12-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时效 有效

关于《水产制品(冷冻水产制品、熟制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盐城地方审查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4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总局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监管实际与产业特点,我局制定了《水产制品冷冻水产制品、熟制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以下简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 制定审查方案目的

我市制定地方审查方案,是国家细则未实施前对2006审查细则必要补充随着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有必要细化与完善审查方案的可操作性,提升我市水产制品行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推动产升级,统一审查尺度,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 适用范围与要求

本次公示的审查方案主要涵盖冷冻水产品和熟制水产品两大类,核心内容围绕生产许可条件展开,重点包括:

1.生产场所与环境:详细规定了厂房车间、功能区间布局、清洁作业区标准等要求,特别是对温度控制、排水防污、虫害防治等环节提出了明确指引,确保生产环境持续符合卫生规范。

2.设备设施:针对冷冻与熟制工艺特点,分别明确了关键生产设备、速冻设施、热加工设备、包装设备等的配置与性能要求,强调设备的适用性、精准性与维护保养,保障工艺流程科学、可控。

3.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要求设备布局合理,能防止交叉污染,工艺流程设计符合产品特性与安全要求,并对关键控制点(如冷冻速度、熟制温度时间等)的设置与监控作出规定。

4.人员管理:明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的资质与职责要求。

5.管理制度:强调建立并严格执行包括原料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运输、不合格品管理、召回管理在内的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记录,实现可追溯。强化对水产原料源头管控的要求,需查验合规证明。对成品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特别是冷冻链)、检验项目和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6.产品检验:强调检验报告的严肃性,列出强制执行标准及其他标准。

三、 重点说明与变化提示

1.细化分类,精准监管审查方案国家细则中要求进行了类别化细化,使冷冻、熟制两类产品的审查要求更具针对性,便于企业理解和执行,也利于监管人员精准审查。

2.强化过程控制相较于以往,审查方案更加注重生产过程的动态管控,强调对人、机、料、法、环各环节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推动企业实现从被动合规主动管理的转变。

3.强调主体责任:通篇贯穿了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配备匹配的管理和技术力量,持续保证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四、 新旧衔接与实施方法

新申请(变更)水产制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将依据新审查方案进行审查。已获证企业将在许可证到期延续、变更或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依据新审查方案进行现场核查。我局将组织宣培训,指导企业理解并落实新要求,促进我市水产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总局正式发布《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版后,我市审查方案即时作废,以国家总局发布为准

五、   查阅与反馈渠道

相关细则全文可通过[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公众和业内人士如有宝贵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网站指定渠道或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意见应具体明确,并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我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采纳合理建议,进一步优化审查方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我市水产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共同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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