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240K/2025-27064 组配分类 领导分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5-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时效 有效

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省厅党组同意,决定对局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张步胜  局长、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吕明光  副局长、局党组副书记

负责组织人事、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群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王  彬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科技、依法行政、行政处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险、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

分管生态科技处、政策法规处、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环境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大丰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

徐玉军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负责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协助张步胜同志分管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财务与审计处、盐南高新区分局。联系阜宁生态环境局。

郑田雄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生态环境总量控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改革、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生态环境信息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海洋环境监测等工作。

协助张步胜同志分管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管理处)、综合业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联系射阳生态环境局、滨海生态环境局。

张卫东 副局长

负责环保督察整改、大气、水、土壤、海洋、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秸秆禁烧、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环境督查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应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东台生态环境局、建湖生态环境局、盐都生态环境局。

许洪顺 局党组成员、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不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具体业务工作分工。

单广智  三级调研员、局党组成员

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亭湖生态环境局。

马志军  二级调研员

负责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联系响水生态环境局。

邰 程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中共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51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