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结合各地各有关学校上一年办队办团实际,以县(市、区)和市直高中为单位申报。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严禁跨区域违规招生。未能用完的专项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的普通招生计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校相关建设实际,按照有利于学校组队、组团,有利于学校文化课教学与队、团专业训练,有利于学校特色建设的原则,结合重大比赛任务、区域项目布局和具体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招生项目和计划人数。不具备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不安排该专项招生计划。
2.问:招生对象和报名办法是什么?
答:高水平项目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初中阶段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艺术类集体或个人比赛(展演),获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获国家级个人三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报名资格条件;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或未参与组织比赛(展演)的项目,招生学校可出具书面报告,提出举办项目的理由与条件,报县(市、区)、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只能报考所在招生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报名具体办法和要求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市直高中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确定。
3.问:专项测试与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体育、艺术招生项目专项测试考查学生专业实际水平,科技类招生项目根据培养目标和科技特色项目所需知识和能力命题,均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审核合格名单及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
报考四星级高中或享受四星级高中招生待遇学校的体艺类考生,需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以上,科技类考生需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以上,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A等,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需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且两者之和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在该批次提前进行。
报考江苏省高品质高中(不含正在创建的)高水平项目的另行安排,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4.问:招生程序是什么?
答:相关学校发布报名简章,考生到相关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以及招生项目加试要求等;进行招考项目专项测试;公示并上报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5.问:招生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各地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组织各项测试工作,保证专项测试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确保考生考试安全,实施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各地各学校不得借专项测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考试,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向学生及家长发放通知书,告知入校后须正常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科技社团训练、竞赛等活动。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加强招考过程监督,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高水平项目招生资格并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对录取后被举报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