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6-01-08 09:41 来源:市财政局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2019年年5月15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盐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本机关的网站(网址:http://czj.yancheng.gov.cn/)查阅本《指南》。根据《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根据《条例》本机关发布的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2、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日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czj.yancheng.gov.cn/;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位于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联系电话:80501255;传真号码:80501288;本机关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盐城市财政局网站(https://www.yancheng.gov.cn/col/col12726/index.html)下载电子版本。(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1255室(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收),邮编:224000;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盐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传真号码:80501288。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进行收费。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盐城市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1255室,联系电话:0515-80501255;传真号码:80501288;邮政编码:224000。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515-80501255。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机关机关党委(监督电话:80501208)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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