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26-271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6-02-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赛事经济提振体育休闲消费的意见》(苏政办发〔2025〕40号)要求,充分发挥体育消费、体育赛事对经济循环增长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体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印发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五个方面十九条举措。

(一)聚焦赛事供给,激活赛事经济。《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扩大体育赛事规模,优化赛事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培育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精品赛事。围绕“赛事IP”构建上中下游协同完整的闭环产业链条。探索制定市级体育赛事分类标准,完善体育赛事分级分类审查机制。

(二)聚焦场景优化,释放消费动能。围绕拓展体育消费空间,打造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依法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打造体育运动空间;实施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惠民举措;扩大青少年、中老年等消费人群,开展“跟着冠军去健身”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打造“银龄运动节”等特色场景。

(三)聚焦市场培育,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措施》明确支持体育企业发展,推动出台《盐城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优质体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有实力的体育企业或科研院校参与体育用品国家标准制定,提升企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壮大户外运动产业,打造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培育冰雪经济市场。

(四)聚焦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搭建优质对接平台,组织体育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会,推动企业与景区、园区、商圈建立合作机制。深化中日韩、海峡两岸等体育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城市联动,举办各类赛事活动,深化产业合作和文化交流。促进“体育+旅游”“体育+科技”“体育+健康”等深度融合发展。

(五)聚焦要素保障,夯实发展基础。《若干措施》从人才队伍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场地设施供给、市场环境优化和统计监测调查等方面对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制度性安排。

三、常见问题解释

1.问:市体育局如何进一步发展赛事经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满足群众的参赛观赛需求?

答:发展赛事经济、促进体育消费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体育系统充分发挥城市足球联赛等各类赛事撬动作用,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扩大体育服务供给,先后成功举办U22国际足球邀请赛、NBL全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等国际国内重要赛事,举办盐城马拉松、盐城龙舟大赛、黄海湿地公路自行车赛等“四季歌”品牌赛事,每年组织开展“市长杯”青少年足球联赛、盐城市青少年阳光联赛、盐城市城市俱乐部业余联赛等青少年赛事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赛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参赛观赛需求。

2.问:在推动文商体旅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办好活动。持续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搭建系列促消费平台,支持体育零售企业、体育场馆、体育服务综合体等围绕年度消费焕新主题,举办年货大集、冰雪季、购物季、美食季、夜市等促消费活动。二是优化举措。将体育消费券纳入年度市级消费券发放计划,安排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消费券向市民发放,鼓励市民用于体育领域消费。引导全市体育用品零售企业、体育场馆单位和体育培训机构参与市级消费券发放活动。支持工会使用会费为职工采购健身服务。三是创新场景。创新设计“参赛+观光+休闲”一体化产品包,构建体育赛事与文旅景区、商业中心相结合的沉浸式消费新场景,将文商体旅资源要素串点成线,培育“体育+”等融合消费新增长点。

3.问:《若干措施》中提到推动出台《盐城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2020年4月,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苏体经【2020】43号),两个文件中均提出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培育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十五五”时期是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提升体育产业规模化水平,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现代体育产业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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