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捷报:大丰区13个镇(街道、区园)188个村(居)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全覆盖,累计为6.61万名参保群众上缴补助资金226万元,人均补助34.2元,标志着大丰区构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险筹资体系取得实质性突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
政策筑基,绘就补助推广“路线图”。大丰区始终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紧跟国家、省、市政策导向,于2024年7月正式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并逐步推广”的工作要求。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大丰区人社局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深入调研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结合盐城市级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制定“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全域覆盖”的工作方案,明确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议定、补助资金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不替代个人缴费等核心原则,为集体补助工作有序开展筑牢制度根基。
试点破冰,探索多元补助“新模式”。草堰镇三元村作为首批集体补助试点村,三元村于2023年率先启动补助工作,成功为599名参保群众发放补助20810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草堰镇全面推开集体补助工作,2025年全镇5997名参保群众均享受集体补助,补助金额达21.29万元,人均补助36元,带动全镇人均缴费水平提升至1249.69元。各地结合实际创新补助模式,白驹镇采用“定比补助+倾斜补助”双轨制,对按规定缴费的群众按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集体补助,对低保、重残等困难群体额外定额补助50元,全镇5463名参保群众获补20.72万元,人均缴费水平跃升至1400元。多样的补助模式既彰显了集体经济的惠民温度,又有效激发了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积极性,2023年全区选择10200元最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已达1396人。
全域覆盖,织密民生保障“安全网”。通过“试点先行—经验推广—全域推进”的稳步实施,大丰区集体补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5年底,全区188个村(居)全部建立集体补助机制,补助范围从最初的试点村扩展至城乡全域,补助对象涵盖全体参保群众,尤其向困难群体倾斜,与政府代缴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数据显示,大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从2010年的每月60元提增至2025年的276元,连续12年保持全市最高水平,月人均待遇达288元,较2014年增长168.54%。在推进集体补助过程中,大丰区同步升级经办服务质效,组建“宣传服务先锋队”深入村居开展政策宣讲,通过“社保业务知识大讲堂”“流动服务车上门服务”等形式,让群众明晰补助标准、缴费流程与待遇收益。依托江苏省社保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补助资金核定、发放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让群众参保更省心、领待更安心。
如今,村集体补助已成为大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拓宽了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又让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村民,为乡村振兴注入民生动力。下一步,大丰区将持续完善集体补助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集体经济实力优化补助标准,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贡献大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