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6-08-07 10:26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内设机构职责

(二)人事科。按管理权限承担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人民警察招录、事业人员招聘工作;指导全市公安干部人事工作等。

(三)组织宣传科。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管理、典型选树、表彰奖励、优抚关爱、抚恤互助、和谐警民关系、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警营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指导公安基层党建等。

(四)警务保障部。负责警务保障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经费保障工作等。

(五)情报指挥中心。负责本级接警区110报警服务和接处警管理工作等。

(六)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等。

(七)治安管理支队(警卫支队、海防支队)。组织、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指导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等。

(八)刑事侦查支队。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业务和刑事技术工作;组织侦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等。

(九)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食品药品、烟草、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旅游等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等。

(十)巡特警支队(留置看护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巡逻防控、防暴处突、应急处置、警用航空器应用管理、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武装巡逻任务和市行政中心应急处置任务;依法负责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等。

(十一)出入境管理支队(国际合作支队)。负责全市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全市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停居留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全市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等。

(十二)大数据实战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大数据实战应用等。

(十三)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等。

(十四)法制支队(直属公安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等。

(十五)督察审计支队(信访举报中心)。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以及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等。

(十六)禁毒支队。组织指导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突出毒品犯罪问题打击整治;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吸毒人员查处管控,以及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等。

直属机构职责

(一)市看守所。负责羁押、管理和教育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留所执行的罪犯。

(二)市拘留所。负责收押、管理和教育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员,以及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留审查人员。

(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强制管理和教育改造被依法强制戒毒的人员,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

(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等。

(五)市公共交通和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公安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负责市区客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辖区内治安管理工作等。

(六)市水上公安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水上公安业务;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全市水上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等。

(七)南洋国际机场公安局。承担盐城南洋国际机场安全保卫工作等。

(八)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办公室。承担全市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和发展训练;承担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和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等。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