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政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05-10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托底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跨县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盐城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安全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8个):市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中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市永安陵园管理处、市殡仪馆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515-86660423

负责人:连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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