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商务局(口岸办)职能介绍

发布日期:2023-03-01 15:24 来源:市商务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四)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按规定负责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电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

(六)按规定负责全市重点经济技术园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市重点经济园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重点经济技术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重点经济技术园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全市重点经济技术园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全市重点经济技术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全市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十)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策划实施。负责全市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跟踪、服务,重要客商的联系工作,构建全球投资促进网络。强化投资环境的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依法报批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我市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推进我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七)负责我市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八)协调海关、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会的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零售行业的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综合业务处、财务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口岸管理处、开发区处、对外贸易处、投资促进处、服务贸易处、外国投资管理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政府驻欧经贸联络处(市政府驻韩经贸联络处)。

直属单位1个: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515-80501002

单位负责人:郭庆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