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2024)

发布日期:2024-01-05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外商投资企业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县(市、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配合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委托承担本市和指定区域的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据委托调查盐城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并提出意见。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组织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工作。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的许可、检查、处罚和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监督实施《中国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执业药师管理工作。

(12)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组织开展经营现场检查、质量问题处置和风险防控等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负责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和规划,依据法定权限负责市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并组织实施,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15)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深化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全市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产品认证、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

(17)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和注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推动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协调重要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评议。

(18)负责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拟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处理专利侵权案件,负责知识产权信用管理。

(19)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36个:办公室、综合规划处(研究室)、法规处、应急管理与新闻宣传处、行政审批处、登记注册指导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处和价格监督检查处、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广告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药械安全监督管理处、化妆品安全监管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标准化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服务处、执法稽查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财务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处。

直属单位5个: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盐城市计量测试所、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盐城市纤维检验所、盐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515-89029615

单位负责人: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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