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4-06-06 16:16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及财务审计工作。

(四)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置、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的政府采购及管理工作。

(六)拟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项目初审、规划、建设、调配、大中修、处置和权属等管理。负责市级机关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自有公房建设、管理工作。

(七)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境绿化和物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综合管理处)、房产基建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设备管理处)、组织人事处(服务保障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3个: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市级机关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51586662405

负责人:高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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