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8-02 16:4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机构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具体承担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会计核算处、业务管理处、服务管理处、技术信息处、风险防控与稽核审计处、机关党委、工会、市直管理部、亭湖管理部、盐都管理部、东台管理部、大丰管理部、射阳管理部、建湖管理部、阜宁管理部、滨海管理部、响水管理部。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515-88382860

单位负责人:张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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