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09 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盐城的派出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二)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三)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

(四)承担辖区内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等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依法实施外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二、办公时间、地点信息

办公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8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15-88386657

单位负责人:吴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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