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持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 ,市司法局起草了《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件的质量,现将《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fzbfg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司法局,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46号,邮编:224005。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 附件: 1.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docx 2.关于《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docx
盐城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