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数据资源处480办公室。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5-68800484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csdsjglzx@126.com
附件: 1.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2.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情况说明.docx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0日
为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市工信局起草了《盐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目前已结束,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面向全社会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意见和建议,采纳0条,未采纳0条。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