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33省道植被和远光干扰问题 |
| 内容 | 233省道部分路段不设路灯,但是在道路中间的隔断里面,设置植被,各车主可以使用远光灯源来确保照明效果,中间的植被则用于隔绝对向车道的远光。然而在233省道和建湖县向阳大道交界口往南15公里这一段,多处出现植被覆盖密度不够或者植被高度不够等问题,稀疏的植被导致夜间行车时对向车道尤其是大车的远光干扰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得到重视,谢谢。 |
| 办件编号 | LM20251166117 |
| 提交时间 | 2025-11-05 11:16:32 |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 回复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 回复日期 | 2025-11-07 16:11 |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就您对关于“233省道植被高度”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属地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路段中分带绿化在10月底刚完成修剪,初步判断是因为修剪车修剪高度设置偏低。为保障行车安全,建湖县交通主管部门已督促公路养护单位立即整改,对覆盖密度不够的区域进行排查,尽快安排补植,待其他路段中分带绿化长至一定高度后按规范高度要求再进行修剪。下一步,交通主管部门将根据冬季季节性特征,加大国省道巡查养护力度,加强路域环境治理,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通行安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7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