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参军入伍时当地政府缴纳的社会保险并入职工社会保险 |
| 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于2003年12月应征入伍,入伍后当地政府为我缴纳了一份养老保险,退伍后工作,参加工作缴纳了职工保险。因为入伍时参加的养老保险只有一个小本子,很容易丢失,在几经波折后终于找到了。因为在现代网络上查找不到当时养老保险的任何信息,丢失后想要找回会非常困难。听相关工作人员说当时的养老保险可以并入职工保险,所以我想把入伍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并入现在缴纳的职工保险。因为不知道怎么办理,请领导帮助我们解决一下相关的事宜。谢谢! |
| 办件编号 | LM20260167171 |
| 提交时间 | 2026-01-01 18:03:47 |
| 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 回复日期 | 2026-01-05 17:48 |
| 内容回复 | 来信人: 您好! 您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月5日下午,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就您咨询的事项,进行了答复 ,告知您:本人退休时可以将农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特此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