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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宅基地申请
内容 您好,我是滨海腰庄村村民,我今年31岁,我爸爸是户主,有一块宅基地,我想要我自己再申请一块宅基地请问是否合规,合规的话,如何申请呢
办件编号 LM20260669990
提交时间 2026-06-04 10:56:4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日期 2026-06-09 15:43
内容回复

来信人同志: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咨询“农村宅基地申请”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具体申请事项建议向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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