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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共自行车投放地点
内容 亭湖区城北新龙路新洋第二实验学校附近应该考虑投设公共自行车,这样方便出行,很不方便附近居民
办件编号 LM20210522207
提交时间 2021-05-10 22:34:08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回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日期 2021-05-12 17:10
内容回复

 同志:您好!您的来信收悉。市长信箱信件编号:LM20210522207,关于“公共自行车”的来信办理表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市民对我市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大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规划,主要以覆盖中心城区为主,兼顾市城南新区、市经济开发区、亭湖区和盐都区部分区域。由于目前新洋第二实验学校附近距离主城区太远,所处位置在大市区公共自行车规划区域之外,不太适宜公共自行车出行,所以暂未列入大市区公共自行车建设规划范围,目前已通知盐城公共自行车公司进行登记,待将来实施新公共自行车项目时会优先考虑,请市民朋友予以谅解。再次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盐城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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