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函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惯例,我局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企业、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盐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一年以上;2.近3年无安全、环保等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的;3.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今年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敬请关注我局网站。此外,科技公司也可向科技局咨询扶持政策。感谢您对盐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