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00202301070053
案由: 关于规范城镇养犬行为的建议
案别: 市人大 年度: 2023 建议人: 徐婷
届次: 9 案号: 920053 会议: 2
类别: 社会及公共事务 是否议案: 性质: 会议件
密级: 106 重要: 督办领导: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主办:市公安局(办理期限2023-06-30); 协办: 市城管局(办理期限2023-05-31) 、 协办: 市委宣传部(办理期限2023-05-31)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办结日期: 2023-07-13 16:05 办理期限: 2023-06-30 23:59:59
办理次数: 1 案件状态: 已办结 反馈意见: 满意
是否公开: 公开

如今,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公园广场,随处可见遛狗的市民,宠物店和宠物医院已经成为一种商业业态,宠物犬主粮零食售卖、宠物犬洗澡美容以及疾病治疗等服务一应俱全。饲养条件趋好,饲养犬只激增,受限于少数饲养人素质,饲养犬只随之也出现了很多不文明、不规范现象,有些已经社会焦点问题。
1.饲养随意,犬只扰民闹心。居民养狗很随意,造成有的居民在城镇居民区饲养烈性犬并经常出入公共场所,得不到经常性的管理和约束;有的犬只吠叫扰民,邻里矛盾紧张,无人协调;有的居民随意抛弃宠物犬,产生恶犬伤人隐患,无人制止查处。
2.随意遛狗,影响环境人心。不少居民遛狗不牵绳,狗粪不及时清除,污染环境,影响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少数居民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造成市民反感。
3.流浪犬只处置困难。有关部门没有建设收容场所或保护基地,流浪犬收容主体缺位;全县只有少数爱心人士自发收容流浪犬,靠爱心捐赠维持,规模小、收容设施简陋,大量流浪犬无法得到妥善安置。
建议:建议坚持标本兼治,学习借鉴各地经验做法,系统解决养犬不规范、不文明问题。
1.实行持证养犬,规范防疫行为,严管任性遛狗。一是推行持证饲养。推行持证饲养,无证饲养的犬只逐步作为流浪狗处置;同时必须明确,所有犬只实施规定防疫措施后方能办理《养犬证》,所有犬只进入公共场合需佩戴记载主人信息、联系方式、犬种和免疫等情况的二维信息码标牌。二是严查不文明遛狗。明确不文明遛狗行为的管理单位,经常开展不文明遛狗行为专项整治,严查遛狗不挂牌、不束犬绳(狗链)行为,严查不及时清理犬粪行为。
2.政府统筹建设,提倡爱心救助,资助民间收容。
一是建设基地收容。为了帮助以及救助无家可归和影响城市形象的流浪犬,建议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在偏远地区建设流浪动物保护基地,让流浪犬只有固定居所容留。二是支持成立保护协会。鼓励社会爱犬人士成立协会,让协会组织志愿者在各类保护基地开展爱心服务,提倡救助领养一体,规范有序进行救助,改善流浪动物的生存条件。三是激励民间救助善行。支持现有民间流浪动物救助站、鼓励发展民间流浪动物救助收容机构,从相关基金中安排经常性的资金补助,把民间收容机构成为流浪动物救助的重要力量。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文明规范养犬氛围。
一是张贴禁入标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展览馆、影剧院、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张贴警示牌,禁止犬只进入。二是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正面报道力度,提高市民规范文明养犬意识;携犬出行应当给犬戴上束犬链,避免犬类伤人事件发生。三是强化社会宣传。印制一批《文明养犬宣传单》,发放到小区院落和养犬户手中,积极发挥社区的作用,进行广泛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养犬人的自律性,倡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

市公安局答复及反馈信息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 面商 答复时间:2023-07-13 16:05
答复内容:
反馈意见: 满意 反馈时间: 2023-11-22 09:53
办理态度: 20
联系沟通: 20
答复质量: 28
问题解决: 28
具体意见:
市城管局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31 09:58        协办
答复内容:
市委宣传部办理意见
办理结果: A.解决采纳 沟通方式:通讯联系 办结日期: 2023-05-23 09:05        协办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