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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政策解读

  • 访谈嘉宾:杨凯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访谈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6:00
  • 访谈摘要: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7月21日(星期三)下午4︰00,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凯峰将走进在线访谈栏目,向广大网友解读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并与网友互动交流,现场回答网友的提问,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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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 ]: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cheng.gov.cn)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宣传解读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我们栏目邀请到了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凯峰同志与大家互动交流。杨局长,欢迎您!先请您跟我们的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2021-07-21 15:57:44 ]

    • [杨凯峰 : ]:

      各位网位,大家下午好!我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杨凯峰,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长期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位听众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借助这个平台,通过双向交流,向广大网民朋友介绍退役军人安置政策。
      [2021-07-21 15:59:09 ]

    • [主持人 : ]: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2021-07-21 16:00:06 ]

    • [杨凯峰 : ]:

      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1) 公开,是指有关单位应当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以各种方式向退役军人传达关于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退役军人的安置条件、安置结果、待遇保障等,让退役军人能够充分了解安置工作有关信息。(2) 公平,是指退役军人在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面前一律平等,在各个工作环节严格落实“阳光安置”政策, 做到合法有据,严禁未按照规定确定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等违法行为。(3) 公正, 是指退役军人的安置结果、享有的优惠政策等与服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服役贡献越大,安置后待遇保障越好;同时,兼顾退役军人服役的岗位经历、专长、德才条件和工作需要,做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2021-07-21 16:02:10 ]

    • [主持人 : ]:

      如何确定退役军人的安置地?
      [2021-07-21 16:03:00 ]

    • [杨凯峰 : ]:

      退役军人安置地的确定,坚持以人为本,主要从有利于退役军人工作生活的基本原则出发,结合相关规定条件和本人意愿,合理确定。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主要分为依托本人安置、依托配偶安置和依托父母安置三种,具体适用条件由国家另行规定。退役军人一般由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省(区、市)负责接受安置,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到其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配偶现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对无配偶的退役军官,可以比照军队规定的配偶随军条件到部队驻地安置,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到父母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此外,为了树立“重牺牲奉献、重实绩贡献”的鲜明导向,国家还对夫妻双方同为军人的、立功受奖的、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上服役达到一定年限等若干特殊情况的退役军官,在安置地确定上给予一定照顾,适当放宽去向条件。
      [2021-07-21 16:05:12 ]

    • [主持人 : ]:

      退役军人到地方报到,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2021-07-21 16:06:01 ]

    • [杨凯峰 : ]:

      退役军人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是移交接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退役军人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1)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退役军人安置是一项计划性很强的工作,有明确时间要求,各项工作应当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军队转业和离退休干部离队后接到部队关于到安置地报到的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的报到时限办理报到手续。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具体情况确定报到时间。退休军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在接收安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非集中移交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021-07-21 16:08:01 ]

    • [杨凯峰 : ]:

      (2)应当持军队出具的退役证明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军队出具的退役证明是军人退役的重要凭证。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持师以上机关开具的行政、组织、工资、保险等相关介绍信到地方报到。退役士兵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集中移交的还应有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此外,报到时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还应查看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等材料。
      [2021-07-21 16:09:32 ]

    • [主持人 : ]:

      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过程中发生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2021-07-21 16:10:06 ]

    • [杨凯峰 : ]:

      退役军人保障法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区分问题种类分别处理。(1)与服现役有关的问题的处理。此类问题包括服役期间的职务及等级、服役年限、服役贡献、奖惩情况、伤病残情况、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情况等方面的问题。考虑到该类问题通常发生在服现役期间,与原所在部队密切相关,为便于查明客观事实、理清问题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规定该类问题由原所在部队负责处理。
      [2021-07-21 16:12:22 ]

    • [杨凯峰 : ]:

      (2)与安置有关问题的处理。与安置有关的问题,包括安置地的确定、安置方式的适用、退役待遇标准、随调配偶工作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处理与退役军人安置有关的问题,属于安置地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
      [2021-07-21 16:13:33 ]

    • [杨凯峰 : ]:

      (3)其他问题的处理。除服现役、安置有关的问题外,对于移交接收方面的其他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帮助退役军人解决移交接收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各样问题,推动移交接收工作顺利开展。安置地人民政府处理以上问题时,需要原所在部队协助的,原所在部队负有积极配合的法定义务,应当支持安置地人民政府解决相关问题。另外,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撤销或者转隶、合并的,由原所在部队的上级单位或者转隶、合并后的单位按照分工予以处理。
      [2021-07-21 16:15:10 ]

    • [主持人 : ]:退役军人主要由哪些单位接收安置? [2021-07-21 16:16:10 ]
    • [杨凯峰 : ]:

      接收安置退役军人的单位,主要包括:(1)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2)群团组织。根据中国机构编制网显示,截至2019年由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性团体组织共22个,包括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科协、全国侨联、法学会、对外友协、中国记协、全国台联、贸促会、中国残联、红十字总会、外交学会、宋庆龄基金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工商联、计划生育协会。全国青联由于不设实体组织机构,不在中央编办“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的22个群团组织内,但从性质上看,也属于群团组织的范畴。
      [2021-07-21 16:18:23 ]

    • [杨凯峰 : ]:

      (3)企业。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可把企业作适当划分,如按照组织形式,可把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按照法律属性,可把企业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等;按照产权性质,可以把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4)事业单位。按照社会职能划分,包括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的事业单位。(5)社会组织。包括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范调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
      [2021-07-21 16:20:32 ]

    • [主持人 : ]:

      退役军人无故不服从安置的,承担什么后果?
      [2021-07-21 16:21:10 ]

    • [杨凯峰 : ]:

      退役军人应当按照不同安置方式的规定,及时到安置地和有关单位报到,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安置。退役军人拒不服从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例如,《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0条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2021-07-21 16:22:38 ]

    • [主持人 : ]:

      退役军官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2021-07-21 16:23:04 ]

    • [杨凯峰 : ]:

      对退役的军官,应当按照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分类保障的要求,分别设置安置方式。退役军人保障法贯彻落实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全面规范了退役军官的安置方式,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法律主要规定了退役军官的四种主要安置方式及安置方式的主要内容,具体适用条件和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1-07-21 16:25:02 ]

    • [主持人 : ]: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国家如何保障他们的待遇?
      [2021-07-21 16:26:01 ]

    • [杨凯峰 : ]:

      国家对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军官,主要给予以下待遇保障:(1)政治待遇。按照安置地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是颁发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的退休证,组织阅读文件和参观学习,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按照规定着退休时的军装和佩带军衔、勋章、立功奖章,以及军地有关方面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慰问等。(2)生活待遇。工资按照军队统一的项目和标准执行。(3)医疗保障。实行由政府医疗机构为主负责保障的模式。退休军官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医保范围内自付医疗费较多的, 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4)组织疗养。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做出突出贡献的退休军官,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
      [2021-07-21 16:28:08 ]

    • [主持人 : ]: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军官,如何确定其职务职级?
      [2021-07-21 16:28:53 ]

    • [杨凯峰 : ]:

      转业军官的工作安排和职务职级确定等安置工作,应当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根据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地方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转业军官服现役期间的贡献专长,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2021-07-21 16:31:10 ]

    • [主持人 : ]:

      转业军官的待遇如何确定和保障?
      [2021-07-21 16:31:46 ]

    • [杨凯峰 : ]:

      军官转业安置后,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相应的待遇。(1)政治待遇。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2)工资报酬。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同等条件的人员的标准确定。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服务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业安置到国有企业的,工资报酬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3)住房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2021-07-21 16:34:03 ]

    • [主持人 : ]:

      退役军士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2021-07-21 16:37:29 ]

    • [杨凯峰 : ]: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军人保障法根据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展情况,在现行政策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军士安置方式,特别是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军士,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这是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一大制度创新。法律主要规定了退役军士的五种主要安置方式及安置方式的主要内容,具体适用条件和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1-07-21 16:39:02 ]

    • [主持人 : ]:

      如何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
      [2021-07-21 16:39:34 ]

    • [杨凯峰 : ]:

      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军士确立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是按照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求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安置方式与军人服役年限相挂钩,体现对军人服役贡献的褒奖。国家积极扶持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就业创业,鼓励他们积极就业创业,更好地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目前,国务院、 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人员条件、工作程序、待遇保障等具体政策。
      [2021-07-21 16:41:25 ]

    • [主持人 : ]: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2021-07-21 16:42:22 ]

    • [杨凯峰 : ]:

      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退役军士服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根据现有安置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军士,退役时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1)军士服现役满12年;(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4)是烈士子女。一般情况下,退役军士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对安排退役军士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2021-07-21 16:46:41 ]

    • [主持人 : ]:

      退役义务兵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
      [2021-07-21 16:47:50 ]

    • [杨凯峰 : ]:

      退役义务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2)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3)是烈士子女的。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1-07-21 16:50:10 ]

    • [主持人 : ]:

      哪些单位负责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
      [2021-07-21 16:50:46 ]

    • [杨凯峰 : ]:

      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有的服现役时间较长,有的立功受奖,有的因战、因公致残,在服役期间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和牺牲。机关、 群团组织、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是一项传统性工作。明确这部分退役军人由机关、 群团组织、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能够充分体现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消除现役官兵后顾之忧,凝聚军心士气,引导现役军人在部队长期服役,扎根基层,建功立业,激励广大官兵为建设强大国防做出重要贡献。
      [2021-07-21 16:52:15 ]

    • [主持人 : ]:

      好的,我市广大网友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非常关心,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这里我们选取部分网友关心的问题,请杨局长解答一下。
      [2021-07-21 16:52:52 ]

    • [主持人 : ]:

      首先,请杨局长解答一下第一位网友的问题。网友 太阳提问,《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还是否适用于今年的转业干部安置?
      [2021-07-21 16:53:49 ]

    • [杨凯峰 : ]: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裁减员额30万的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该《通知》在以往军转安置政策的基础上,针对深化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实际,明确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主要有“四个放宽”:一是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①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②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③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二是对师职和高级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年龄放宽到53周岁(原为50周岁);
      [2021-07-21 16:55:53 ]

    • [杨凯峰 : ]:

      三是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龄和职级条件放宽到18年和所有职级(原为20年和营级以上);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原为15年),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此文件只适用于2016-2020年军改期间的转业干部安置,今年是军改结束后的第一年,因此不再适用。
      [2021-07-21 16:56:29 ]

    • [主持人 : ]:

      网友 来去提问: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四期士官,当时的入伍地为阜宁县,现在家属户口在亭湖区,请问转业后是否可以在亭湖区安置?
      [2021-07-21 16:57:11 ]

    • [杨凯峰 : ]:

      感谢这名网友的提问,根据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第十条: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2021-07-21 16:58:15 ]

    • [杨凯峰 : ]: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因此,根据这位网友目前提供的情况,如果结婚满2年,在转业时申请异地安置,是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亭湖区)安置的,但最终的结果,还是以我们实际接档为准。
      [2021-07-21 16:59:07 ]

    • [主持人 : ]:

      网友 小怪兽提问:我是今年的转业军官,盐城的选岗办法是什么?
      [2021-07-21 16:59:53 ]

    • [杨凯峰 : ]:

      感谢这名网友的提问,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实行“积分选岗”的安置办法,所谓“积分选岗”就是根据军转干部的档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市级机关实行师、团职以上“积分选岗”、营职以下及技术干部“双向选择”的安置办法,“积分选岗”刚刚已经讲过,“双向选择”就是有接收任务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军转干部双向选择,到时候我们安置部门会举办双向选择见面会,并在会前将军转干部的基本情况、安置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分别提供给接收单位和军转干部。在双选过程中,如出现多个用人单位选择同一个军队转业干部的,由该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决定选择单位;如出现多个军队转业干部选择同一个接收岗位的,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决定选择条件相对更接近的军队转业干部。
      [2021-07-21 17:01:09 ]

    • [主持人 : ]:网友 阿朵提问:我是今年的转业干部,今年的安置工作是否已经开始?一般什么时候可以选岗上班? [2021-07-21 17:01:57 ]
    • [杨凯峰 : ]:一般情况下,往年的6月底、7月初我们会赴省厅接收当年的转业干部档案,10月底前完成选岗工作,11月中下旬干部回部队结完账后到地方报到上班,但是具体的上班时间由各接收单位决定。由于今年是军改结束后的第一年,很多政策还不明朗,目前,我们还未收到接档的相关通知,那么今年的安置工作较往年相比肯定会有所推迟。 [2021-07-21 17:02:27 ]
    • [主持人 : ]:

      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其他没有来得及解答的问题,我们将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进行反馈,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感谢杨局长。
      [2021-07-21 17:04:24 ]

    • [杨凯峰 : ]:

      很高兴今天和广大网友交流,欢迎大家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也请大家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2021-07-21 17:06:38 ]

    • [杨凯峰 : ]:

      今天在线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
      [2021-07-21 17: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