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020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盐城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盐创指﹝2020﹞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市区城管系统创文迎检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创文各项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围绕 “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要求,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治、善治、共治水平,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照“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全员上阵、全力以赴,细化实施方案,构建市、区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确保市区城管系统2020年创文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公益宣传氛围营造。市直管9条主要干道、主要路口、公共广场的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总量不低于30%;继续对“道德模范一条街”、东进路公益灯箱和遮阳挡雨棚灯箱进行更新维护,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理想信念、移风易俗、诚信、全民阅读、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环保、文明旅游、节俭、敬老等内容依次循环宣传;利用楼宇亮化媒体屏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烈创文氛围;组织协调广告企业及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发布创文公益广告,其中城市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滚动播放的时间间隔为60秒,商铺LED滚动屏创建内容超过1/2并持续保持。
(二)容貌秩序整治规范。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对建军路等主要道路临街老旧建筑、围墙等进行整治改造,进一步提高街景品味。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废弃附着物,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现象;各类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应当符合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无未经批准的占道堆放、作业;经批准的临时占道堆放、作业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时间占用,并做到整齐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各类景观照明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排列整齐,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共享单车投放比例达到每百人5辆的标准,非机动车停放物理隔离设施完善,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三)环境卫生质量提升。环卫保洁人员着装统一,车辆整洁,作业安全;主干道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杂物,道路无扬尘;环卫设施管护及时,垃圾分类设施、公共卫生间标志明显、环境整洁、有创文公益宣传画面;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大市区环卫作业清扫保洁率、生活垃圾收运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粪便处理厂达标运行。
(四)开展专项创建行动。开展“厕所革命”,推进已有厕所提档升级改造,加大“厕所开放联盟”构建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公厕对外开放。市、区两级城管联动,开展专项行动,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店招店牌破旧凌乱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实现大市区容貌秩序精治、善治、共治、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品位。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2-8月)
1、开展公益宣传氛围营造专项行动。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协调商业街区、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做好公益宣传工作,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长期空置的户外广告。及时更新市区“道德模范一条街”、遮阳挡雨棚灯箱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宣传内容,确保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文活动内容等公益广告发布比例不低于30%。按照“规范化、减量化、景观化”的户外广告整治原则,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根据省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牌店招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牌店招设置品位。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宣传主题与时间节点,并结合大市区开展的各类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开展公益宣传。(责任单位:亮广中心、执法支队、政策法规处、宣教处、各区城管局)
2、实施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对照“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标准,坚持“拆除、规范、提升”的工作思路和“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档次、精细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等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拆除遮挡式围挡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店招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按照“一店一招”原则,解决一店多招、多层多招问题,全面规范店招标牌设置行为;同时,对广告招牌拆除后的附着载体进行整饰美化,同步整治围挡广告牌背后的脏乱差问题,为大市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良好的市容环境。(责任单位:市容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亮广中心、各区城管局)
3、组织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清查主干道两侧、校园和集贸市场周边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各类占道为市的马路市场、夜宵排档,重点打击利用机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对放心早餐、便民服务点的日常监管,严格限时限地规范经营;加大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力度,加大对店外占道经营循环处罚力度,有效根治沿街商户出店经营行为;巩固露天烧烤联合整治工作成果,继续抓好日常巡查防控;联合相关部门强化菜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严查私设摊点和占道促销行为。深化市区“野广告”整治,严厉打击乱张贴、乱涂写等行为。在市区再建219座遮阳挡雨棚,其中大市区141座,其他县(市)78座,方便市民等红绿灯时遮阳挡雨的需要。进一步施划完善停车标线标识,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方便市民停车;继续加大非机动车辆违停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共享单车规范监管措施。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背街小巷改造提升,指导辖区城管部门做好街巷秩序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容处、执法支队、亮广中心、各区城管局)
4、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以开展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快装备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收集后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全覆盖保洁、网格化作业、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监管的工作要求,严格作业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市直管区域道路全天候保洁;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强化公厕、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护和消毒,保持设施完好清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收运协议签约覆盖率,做到分类投放,专业收运,集中处置。加强收集、运输过程监管,重点打击非法收运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牵头做好农村公厕建设改造,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环境处、环卫处 、固管处、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
5、开展建筑渣土运输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审批环节,全面审查工地出入口、消纳场所、运输车辆是否规范达标;强化出土源头管控,重点核查运行手续、净车出场、密闭运输、GPS运用、点火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市、区联合执法力度,严查重处未经核准处置、未密闭、带泥行使、抛洒泄漏等违法运输行为,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责任单位:环境处、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
6、开展便民设施规范管理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规范便民早餐点、修车补鞋点、邮政报刊亭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围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对擅自移位的亭棚按规划位置、许可地点进行归位;压降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
7、开展公共文明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加强公共场所文明引导,做到主次干道、商业街区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严格落实禁烟规定,系统内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制作城市管理方面公益视频、宣传短信息,全方位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交通工具、网络、公众号等宣传媒介,集中开展市民良好行为习惯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公益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宣教处、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
(二)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9-11月)
1、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容貌环境管理。市容秩序突出流动摊点整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市容更有序;城市容貌突出野广告整治和夜景亮化建设管理,确保视觉更清新;环境卫生突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置,全面提升环卫保洁标准,确保路面无杂物、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无积尘、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卫生间周边无恶臭。(责任单位:执法支队、环卫处、亮广中心、各区城管局 )
2、精准发力,进一步造浓文明创建氛围。牵头各区做好重点部位、窗口区域的公益广告宣传载体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公益画面完好率、公益宣传覆盖率全面达标。逐一督促市直管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主要道路沿街单位门头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达标,让大街小巷处处展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烈氛围。(责任单位:亮广中心 、执法支队、各区城管局)
3、履职尽责,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责任。切实发挥局创文联动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牵头做好局系统台账资料上报工作,强化督查、推进、协调力度。立足城管职能,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考核问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确保事情有人做、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负。(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创文办、数字城管、各区城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1月以后)
1、健全机制,巩固成果。针对国家、省、市创文检查发现的问题,局创文办、数字城管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对实地考察项目进行及时检查、督办、考评,真正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局创文办、数字城管、各区城管局)
2、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在保持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执法、环卫模式,采取面上车巡、段上步巡、点上固守、错峰执勤、联合管理等方式,对易产生回潮的薄弱区域和环节,加大巡查和值守,从严从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环卫处、各区城管局)
3、强势宣传,全民参与。通过持续开展城管志愿者“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让市民全面了解城市管理新动向、新举措;通过执法人员、环卫工人登门入户发放《致沿街经营业户创文一封信》、《便民服务联系卡》等形式,动员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共同做实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宣教处、执法支队、环卫处、各区城管局)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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