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落实“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要求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安排和市创建指挥部《盐城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盐创指﹝202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聚集工作合力,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总体工作目标
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照“十没有”“二十有”城市建管精细化标准,举全局之力、集全局之智,全员上阵、全力以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攻坚克难,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城管系统2020年创文任务,为我市顺利创成国家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安排
主要包括四方面任务:一是公益宣传氛围营造,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公益宣传工作,确保主要干道、主要路口、公共广场的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总量不低于30%;继续对“道德模范一条街”、东进路公益灯箱和遮阳挡雨棚灯箱进行更新维护,循环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公益内容;利用楼宇亮化媒体屏播放宣传标语;协调广告企业及沿街商铺电子显示屏发布公益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公益宣传滚动播放的时间间隔为60秒,商铺LED滚动屏公益内容超过1/2。
二是容貌秩序整治规范,主要结合年度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对城市容貌和秩序进行整治规范和提升,对建军路等主要道路临街老旧建筑、围墙等进行整治改造,进一步提高街景品味。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临时占道堆放作业规范,环境整洁,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各类景观照明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符合规定,停车场地标识、标线和导向标牌醒目,共享单车投放满足市民出行,停放规范。
三是环境卫生质量提升,重点突出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和处置环节,做到主干道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杂物,道路无扬尘;环卫设施管护及时,垃圾分类设施、公共卫生间标识明显、环境整洁、有公益宣传画面;市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实行全封闭清运,无溢跑冒滴漏现象;大市区环卫作业清扫保洁率、生活垃圾收运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粪便处理厂达标运行。
四是提升专项创建成效,开展“厕所革命”,推进已有厕所提档升级改造,加大“厕所开放联盟”构建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公厕对外开放。市区联动对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破旧店招店牌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品位。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2-8月),围绕总体工作部署,立足职能实际,突出公益宣传氛围营造、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整治、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建筑渣土运输整治、便民设施规范、公共文明宣传引导等7个方面开展整治提升,全面改善城市容貌秩序和环境品质。
二是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9-11月),对照创建验收标准,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进行查漏补缺整治提升,努力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全面彰显创建工作成果,迎接国家考核验收。
三是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1月以后),持之以恒推进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创建考核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等契机,调整优化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城市管理常态长效,让城市管理成果持续惠及广大市民,进一步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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