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人大决议,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市委“四个三”工作布局,重点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中更好发挥审计独特作用。
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为推动盐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均衡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及时足额安排“三保”支出;聚焦中心大局,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完善财政支持科创政策体系,支持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聚力服务乡村振兴,争取资金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民生领域,减免失业保险,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强化老幼群体保障,支持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水平,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支持阜溧高速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关键环节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专项资金整合,推进绩效管理,挂牌成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组织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结余未全部编入年初预算,也未进行预算调整;市财政安排5个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3个部门多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预算;9个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或预算调整不到位。市开发区拆迁补偿等支出预算未细化至具体项目。盐南高新区少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二是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市本级6个专项资金上年结余较大,2023年编制预算时未进行调减或预算调减后支出仍然较少。市开发区5个专项资金上年执行数低于年初预算,2023年又增加安排预算。盐南高新区2个专项资金上年结余较大,下年编制预算时未进行调减且支出较少。三是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有待提高。市本级政府财务报告未将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编报范围,5个部门资产未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四是市本级决算草案将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预算收入执行不够到位,市本级、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市开发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率不高。二是市本级9个专项资金当年实际未支出,17个专项资金当年支出执行率较低。三是市本级、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部分上级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四是6家单位违规将部分专项资金转入财政专户。
(三)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到位,市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经费县区承担资金未及时调入国库,市财政代收的基金收益分配等资金未及时清理或结算。盐南高新区违规将教育事业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部分财政及部门绩效评价不够规范,市财政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未能在预算编制和调整时得到运用,2个部门违规将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服务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支出,个别单位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价。三是3个单位财政代管资金超支挂账,5个单位财政代管资金长期结存未有效盘活。四是9个单位一般存款户未进行清理,4个单位银行账户存放的资金长期结存,2个单位专用账户未专户专用。五是财政社保资金账部分往来长期挂账未清理,4个县区基本医疗保险专户结余未及时上交市财政,目前已收缴到位。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
一是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8个县(市、区)未将科技创新资金及时拨付到位,3个区科技创新资金因企业放弃、注销等原因未及时收回市财政。二是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三是1个区未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街道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奖补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门及相关预算单位要加强预决算和绩效管理,提高预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清理、盘活各类结余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效率,提升财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效果。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市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对市级16个部门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够规范。4个单位部分专项经费及非税收入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4个单位结转的上年项目资金2023年预算执行率较低,个别专项资金至审计时项目未实施、资金未拨付。
(二)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严格。市本级个别单位在未取得有效票据的情况下支付设备工程款。
(三)政府采购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2个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超政府采购预算列支支出,少数单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评审因素,合同到期后未重新公开招标。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预算单位要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全市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对接金融供给侧和需求侧,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支小支农力度,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保基金管理不够到位,相关部门未按要求拟定信保基金绩效考核事项,对合作银行没有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并科学分配合作额度。二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未建立融资担保机构坏账核销机制,少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在保余额放大倍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金融机构政策执行不够到位,5家银行向26户大中型企业发放小微企业贷款,3家农商行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上述问题,金融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和绩效考核,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二)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及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2019年至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坚持科学谋划、务实推进,各农业园区质态发展提速,业态日趋多元,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园区规划编制不完整、不规范,5个园区未编制系统科学发展规划,3个园区规划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1个园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1个园区未按规划建设。二是部分园区土地流转不规范,8个园区直接发包或农户私自交易流转土地,未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8个园区未及时足额收取土地流转金;2个园区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风险和项目保证金。三是部分园区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园区部分资产闲置,4地园区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出租收入。针对上述问题,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园区政策、资金、项目和运行情况的监管,提高园区运行质效。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三)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基本能够贯彻执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加强“一卡通”平台建设,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资金结余未发放或资金发放不及时。二是审核把关不严或信息不共享导致补贴发放不规范,有的地区向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发放或通过虚报面积等方式多发放涉农补贴,有的地区少发放涉农补贴,有的地区重复发放或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惠民补贴。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及时拨付资金,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监管,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避免少发、多发、漏发现象,杜绝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四)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政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较好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作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4家人力资源公司无经营许可证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二是部分地区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合规。三是部分地区未按规定执行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个别地区应发未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要及时规范发放就业补贴,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督促人力资源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地区现代医疗卫生制度落实不到位,4个地区转诊系统建设滞后或使用效率不高,3个地区部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未纳入县域医共体或实体化运行,少数地区的人民医院未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医保基金支付审核不到位,有的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支付医疗机构超医保目录范围等不合规费用,有的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报销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医保、应由第三方负担的交通事故医疗等费用。三是个别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未按处理决定对一些连锁药店暂停联网结算1个月,对医院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有部分资金未及时追回。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分级诊疗推进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现代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结合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审计等项目,重点对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性、效益性,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处置和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监管、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进行关注,审计主要发现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已形成不良或已形成损失、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耕地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
五、审计建议
(一)培植壮大财源税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源税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优化收入结构。加强财税部门协同,压实征管责任,常态长效做好分析预测、均衡入库等工作。坚持产业发展与财源建设协同,围绕“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科学谋划项目,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多渠道扩源增收。
(二)优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严肃性。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强化对两区的统筹。规范高效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科学设置专项资金,实事求是安排资金规模,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财政代管资金和预算部门银行账户的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三)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落实落细惠民政策措施,持续增加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健全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财务运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口,确保资金真正用之于民、用出效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疗卫生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