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20900MB1937786M/2024-2593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6-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时效 有效

《盐城市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是各级党委、政府接收好、安置好、使用好退役士兵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都为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决策部署,适应安置工作新形势、完成安置工作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工作质效,把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士兵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高退役士兵的获得感、荣誉感、尊崇感。我们起草了《盐城市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
    4.《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苏退役军人发〔2018〕2号);
    5.近几年省厅关于做好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有关通知。
    三、文件内容
    《办法》共24条,对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以及相关概念进行了规范,从保障待遇、教育培训、适岗锻炼、组织管理等环节做了全面规范,以实现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科学、规范管理,确保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教育管理取得实效,为高质量安置好退役士兵提供保障。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以及相关概念的解释。
    第二章保障待遇,主要明确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站式服务”的有关要求以及到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相关程序。
    第三章教育培训,主要明确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政治引领、政策培训、地方发展形势介绍、适岗能力提升、选岗前的岗位说明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章适岗锻炼,主要明确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适岗锻炼的一些具体要求。
    第五章组织管理,主要明确了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谈心谈话、典型带动、氛围营造、志愿服务、现实表现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试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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