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259G/2025-0000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1-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时效 有效

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政策解读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本次调整,共有91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4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要求,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目录内新增药品分布在哪些治疗领域?

本次目录新增药品涵盖肿瘤用药26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新增药品对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增89个药品谈判竞价成功,平均降价63%,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将大幅减轻群众购药负担。

三、我市推动新版目录落地采取哪些措施?

为推动新版目录药品尽早惠及广大群众,一是完善药品支付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新增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将省局新增40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继续执行原单独支付政策。二是提高国谈药用药可及性,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目录联动,按照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将新增药品纳入机构采购目录。加强双通道药品管理,院外购药的需通过电子处方平台流转至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实行与医院同一报销政策,提高双通道用药保障水平。三是做好药品目录落地管理,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本地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药品目录落地督查和政策宣传,开展目录内药品特别是国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及时回应落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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