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5-27854 | 组配分类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5-10-31 |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5〕1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
| 时效 | 自2025年12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日 | ||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