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长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江苏长江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履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江苏使命”,不断增强长江文化传播力影响力,近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编制的《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范围涉及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常州、无锡、苏州和南通8个设区市,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5年。
|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144A/2025-27594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
| 时效 | 有效 | ||
一图读懂《江苏省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