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盐城经济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构建自主可控产业体系,根据《盐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盐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简称《工作指南》)等文件,现就开展2019年盐城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领域包括: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筑业、物流业。申报重点: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光伏、风电)、电子信息(智能终端)、钢铁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内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智能制造服务商等。
二、基本要求
申报企业应首先具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筑业和物流业企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照相对应的《工作指南》。
三、格式要求
各地对照《管理办法》、《工作指南》有关申报材料格式要求,指导企业编制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科技科会同负责中小企业科技、信息化、物流工作的科室承担,建筑业会商同级建筑主管部门。
四、材料要求
请企业对照《工作指南》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各地要按《管理办法》、《工作指南》有关规定条件,严格核查企业有无涉税、走私、严重失信、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将推荐申报文件、《2019年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报表》(见附件)、企业申请材料于8月15日前统一报送我委科技处。(联系人:潘 勇 联系电话:0515-86660590)
五、各地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遴选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要做好本地区企业申报辅导工作,解答企业申报中的疑惑问题。
六、监督检查
市级技术中心组织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将全程接受我局人事处监督检查,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检查。企业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撤销其申报资格,同时如实报送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七、资料下载
《管理办法》、《工作指南》等相关文件已上传至工信科技条线微信、QQ工作群,请自行下载参照。
附件:2019年申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69号附件.xls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