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1600/2020-1771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0-08-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疾控中心,市二院:

根据《江苏省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耐药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患者二线抗结核药品的函》等文件精神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耐药肺结核诊疗水平和管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耐药结核病,尤其是耐多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RR-TB)是我国当前结核病控制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与普通结核病患者相比,MDR/RR-TB患者的临床疗效差、治疗费用高,传染期持续时间又长,因此其危害比普通结核病更大。我市自2017年开展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检测以来,平均每年发现的MDR/RR-TB患者数居于全省前列,而纳入治疗率和成功治疗率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市、区)卫健委、市开发区和盐南高新区社事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将耐药结核病的防治作为结核病防治的重点之一,从医保政策保障、诊疗救治水平、随访管理质量等多个环节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配合度。

二、明确筛查对象

耐药结核筛查对象应为以下人员:一是大疫情网报疑似肺结核患者,包含转诊追踪到位的疑似肺结核患者;二是耐药高危人群,包括初治23月末病原学阳性、复治病原学阳性、复治失败、慢排病人以及耐药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既往已经检测为非结核分枝杆菌(NTM)的不再检测。

三、规范筛查流程

(一)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耐药结核病筛查流程

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对大疫情网报疑似肺结核患者采用GeneXpert进行耐药筛查。

1.如结果显示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阳性但利福平敏感的患者,则采用一线抗结核药物治疗。如结果显示利福平耐药的耐药高危人群,直接转诊至市二院治疗。如结果显示利福平耐药的非耐药高危人群,则需重新留痰进行第二次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显示利福平敏感的,则采用一线抗结核药物治疗;结果显示利福平耐药的,则将患者转诊至市二院治疗。转诊时开具《耐利福平肺结核患者转诊单》(附件1)。

2.对涂片阳性中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阴性、失败或无效的,应重新评估患者临床情况,则需重新留痰进行第二次分子生物学耐药检测。如二次结果显示仍为阴性、失败或无效的,将标本/菌株送至市二院进行基因芯片检测,并填写送检单(附件2)。若市二院检测结果为非结核分枝杆菌(NTM),则及时将原病案诊断变更

3.对转诊至市二院的患者,由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及时将其剩余的标本/菌株,专人专车送至市二院进行基因芯片、培养和药敏检测,同时附上“标本/菌株转运单”(省统一印制的)。

(二)市二院耐药结核病筛查流程

市二院需要负责市辖区及县区推送的耐药结核病患者的诊断。对市辖区大疫情网报疑似肺结核患者采用GeneXpert进行耐药筛查。

1.如结果显示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阳性但利福平敏感的患者,则采用一线抗结核药物治疗。对于利福平耐药的患者,则需重新留痰进行基因芯片检测。基因芯片检测结果显示利福平敏感的,采用一线抗结核药物治疗;结果显示利福平耐药的,按照耐多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RR-TB)治疗。

2.对涂片阳性中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阴性、失败或无效的,应重新评估患者临床情况,开展基因芯片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非结核分枝杆菌(NTM),则及时将原病案诊断变更。

3.对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推送的和本院发现的利福平耐药患者,及时开展基因芯片耐药检测。根据利福平耐药患者的基因芯片耐药检测结果中异烟肼耐药情况,判断是否为耐多药结核病(MDR-TB)。如发现MDR-TB, 应开展抗结核二线药物的敏感性试验,以辅助诊断广泛耐药结核病(XDR-TB)。

四、加强免费二线抗结核药品使用管理

(一)供应对象(同时具备以下3条)

1.盐城市常住人口或江苏户籍患者;

2.国家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管理的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

3.配合完成全疗程的治疗和相关检查。

(二)市二院要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药品储存和库存控制工作,每月进行出入库和使用盘点,保障药品供应,杜绝过期浪费。季报表由市二院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审核报省。要制定发放流程,规范临床医生、发药人员和患者签字发放记录。

(三)市二院要充分评估耐多药/利福平耐药结核病(MDR/RR-TB)患者情况,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患者二线抗结核药品的函》,制定治疗方案,并和每一例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做好健康教育,使其积极配合全程治疗,提高成功治疗率。

五、加强沟通协作

各结核病定点医院、疾控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沟通,利用微信等载体,确保信息通畅,加强沟通协作,坚持纳入治疗一例、随访到位一例、完成治疗一例。

(一)转诊衔接反馈

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要与市二院结核病管理科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反馈“转诊单”、“送检单”等资料。患者到位及有诊断结果时,市二院要及时反馈给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和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加强跟踪管理,对未到位的组织开展追踪和动员。

(二)标本送检管理

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在标本/菌株转送前,先行与市二院检验科沟通衔接,便于开展检测。市二院要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三)治疗随访管理

对住院治疗的患者,市二院要认真填写“患者管理记录卡”中的基本信息、治疗方案等内容以及住院期间服药情况。出院时,由患者将“患者管理记录卡”带至镇村结防人员,同时告知相关县(市、区)疾控中心。对门诊治疗的患者,市二院要认真填写“患者管理记录卡”中的基本信息、治疗方案等内容,由患者带至镇村结防人员,并于当天告知相关县(市、区)疾控中心。

县(市、区)疾控中心在接到市二院通知后,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3天内开展首次随访。首次随访要做到县级疾控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结防人员与患者、家庭督导员“五见面”,开展详细地健康教育和生活行为方式指导,并落实好镇村结防人员的后续随访管理。后续随访要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对中断治疗的及时组织开展追踪。要及时收集随访佐证材料(如入户随访的要留存照片),切实提高随访工作质量。

对于已经纳入治疗和后续纳入治疗的MDR/RR-TB患者,市二院要按规范做好治疗和随访检查,评估治疗效果。

(四)外省市诊治反馈

对在外省市诊断和治疗的患者,相关县(市、区)疾控中心要主动与该患者沟通联系,了解相关信息,及时随访管理,填写《外省市诊治耐利福平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表》(附件3)。首次反馈后,每2个月向市二院和市疾控中心反馈一次。

六、进一步加大培训督查力度

各级疾控中心和定点医院要加强培训指导,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使所有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流程步骤和工作规范要求。从8月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二院每季度要组织对本地本单位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查,每年12月底前将整体情况报我委疾控处。我委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年度任务目标考核。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5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