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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函〔2023〕4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城市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5-31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东台市、大丰区、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盐城市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1

(此件主动发布)

 

 

 

 


盐城市互花米草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互花米草已成为全球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中最严重的入侵植物,2003年被列入我国第一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盐城是全国互花米草分布面积最大、受威胁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为尽快消除互花米草危害,维护我市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沿海生态系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安全的决策部署,以维护我市滨海生态安全为核心,坚持科学治理、精准施策,加强区域协调,全面推进沿海互花米草治理,有效遏制互花米草扩散趋势,提升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维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二)治理范围

据调查,我市沿海互花米草面积23.2865万亩,约占全省互花米草面积的三分之二。沿海各县(市、区)均有互花米草分布,其中东台市60384亩、大丰区61445亩、滨海县2660亩、响水县5176亩、射阳县17398亩、珍禽保护区核心区(亭湖区)71355亩、麋鹿保护区14447亩。

(三)行动目标

2023年,编制完成全市及沿海各县(市、区)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互花米草治理。全市治理面积72052亩,其中,东台市20000亩、射阳县10000亩、滨海县2660亩、响水县1892亩、大丰区20000亩、珍禽保护区核心区10000亩、麋鹿保护区7500亩。

2024年,全市治理面积107629亩,其中,东台市30000亩、射阳县7398亩、大丰区30000亩、响水县3284亩、珍禽保护区核心区30000亩、麋鹿保护区6947亩。

2025年,全市基本清除互花米草成片分布区53184亩,零星分布的互花米草基本得到治理,互花米草扩散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综合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加强治理后跟踪监测与防治,结合实际科学开展治理区域生态修复,滨海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沿海县(市、区)分年度任务详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互花米草调查

1.开展互花米草专项调查。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要求,结合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地调查等技术手段,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开展互花米草现状调查,全面摸清我市互花米草分布及治理现状,分析确定治理重点难点,为科学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提供基础支撑。在完成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互花米草现状数据库,并将互花米草分布数据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负责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参与。以下均需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互花米草综合治理

2细化互花米草治理任务。推进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等,各相关部门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海岸带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强化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内容。沿海各县(市、区)、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要因地制宜制定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内容,明确年度任务,落实资金来源。要根据互花米草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制定实施路线图,逐一明确治理的具体斑块、范围、面积、治理模式和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扎实推进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全市互花米草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制定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区域生态状况、功能定位、治理规模等,制定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方案,确保互花米草治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有关县(市、区)、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要编制详细的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治理范围及面积、治理模式、生态修复或恢复措施、跟踪评估、后期管护和监测、资金测算等内容。治理范围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管控区、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地、世界遗产地以及海域使用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早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鸟类及麋鹿重要栖息地和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内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20236月上旬,沿海各县(市、区)、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要编制完成互花米草治理项目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精准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各地要针对互花米草在低潮滩、中潮滩、高潮滩等不同生长环境的具体分布、生长阶段、面积大小、危害程度、扩散趋势等,应用物理、化学、生物替代以及综合治理等方法,科学精准制定治理措施,分区域、有计划地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在确保不形成化学污染,不影响其他动植物生长,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除治。在成片分布区域,鼓励采取刈割、深翻、淹水、机械碾压或综合治理等方式进行除治。在零星分布区域,鼓励采取人工挖(拔)除等物理方式进行除治,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使用化学治理手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统筹推进互花米草治理后生态修复。根据潮间带基质特点,按照“宜草则草、宜滩则滩、以湿则湿”的原则,确定除治后滩涂的修复方式。统筹考虑主要生态功能及候鸟、麋鹿等保护对象,对适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通过恢复芦苇、碱蓬等乡土植物,构建湿地植物群落,形成海岸植被防护体系;对不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鸟类高潮位栖息地及觅食地等,保留光滩进行自然恢复。在保证主要功能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滨海岸线状况,优化海岸带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实施湿地保育、栖息地改造,营造生态岸滩,丰富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滨海岸线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互花米草监测防控体系

6强化互花米草动态监测预警能力。依托现有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和滨海湿地国家级生态定位研究观测站建设,提升潮间带监测能力,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协同的监测网络,打造分级共享的互花米草监测——预警平台。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相关区域的监测监控。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及地面巡护等措施,开展互花米草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地互花米草治理进度和成效,发现除治残留和新入侵扩散增量。结合国土资源和林草湿综合监测,持续完善互花米草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和增量风险预警机制,为互花米草动态监管和治理提供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互花米草治理全过程评估。沿海各县(市、区)、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要对互花米草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实施情况、治理模式、治理效果,后续生态修复、管护措施,修复后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价值及综合效益等进行跟踪评估,不断优化互花米草治理措施,促进生态修复水平提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互花米草科技支撑

8开展互花米草综合治理技术集成及推广应用。成立专家组,在互花米草调查、治理、修复、管护、监测等决策过程中开展咨询论证评估工作,为互花米草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在互花米草治理过程中,充分应用国内外互花米草治理研究成果,集成组装适合本地的治理技术。同时,加强互花米草治理技术研究,总结凝练适合本区域互花米草治理技术和模式,科学指导治理。积极探索筛选和改装适用农机应用于互花米草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市科技局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五)构建互花米草防控制度体系

9完善互花米草防治制度。立足全市实际,根据《生物安全法》《湿地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在《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过程中强化互花米草治理内容。禁止在市域范围内种植互花米草。鼓励各地进行有利于互花米草治理政策和制度创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组织保障

(一)专班专责推进。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市有关部门及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的互花米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同开展互花米草防控,切实提升防控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督促落实工作部署,在专项行动实施期间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调度机制。积极与南通、连云港等相邻市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治理,共同推动互花米草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沿海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分析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任务措施落细落地。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每月20日前将治理进展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互花米草治理属地责任,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为互花米草治理责任主体,按照任务分工编制互花米草治理实施方案,确定治理目标,明确任务时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工作指导。自然资源部门指导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重点区域,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港口和航道,水利部门指导河口和河道,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养殖区和种植区互花米草的治理工作,海关指导口岸检疫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互花米草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盐城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互花米草治理费用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筹措,将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互花米草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各地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林业转移支付等中央资金对互花米草治理及治理后修复等支持;同时拓宽投入渠道,创新政策激励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互花米草治理,切实保障互花米草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目标考核。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珍禽保护区、麋鹿保护区要落实互花米草治理主体责任,加大会商、协调、督办、检查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将互花米草治理纳入林长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参考,对实施治理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作为林长制督察考核加分项的重要依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未能完成年度治理目标任务的地方,督促限期整改,并在年度考核结果中予以通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五)构建长效机制。针对互花米草极强的繁殖能力和扩张能力,各地要明确治理实施单位持续做好后续跟踪,落实管护责任,及时清除复萌植株,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果。各地要建立健全滩涂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巡护制度,组织专业队伍、聘用专管员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员责任,对复发或新入侵互花米草要及时上报并予以清除,保护治理成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全民行动。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花米草治理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综合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广泛宣传互花米草的危害性和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对互花米草治理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沿海周边居民积极参与互花米草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充分调动公众参与互花米草防治的积极性。支持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治理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对互花米草治理建言献策。通过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治理互花米草的合力。各地在治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交流互鉴,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的良好效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沿海地区分年度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计划表


附件

 

沿海地区分年度互花米草除治任务计划表

位:亩

县(市、区)

总任务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合计

232865

72052

107629

53184

大丰区

61445

20000

30000

11445

东台市

60384

20000

30000

10384

射阳县

17398

10000

7398

0

滨海县

2660

2660

0

0

响水县

5176

1892

3284

0

珍禽保护区核心区

71355

10000

30000

31355

麋鹿保护区

14447

7500

694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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