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公布了《盐城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操作规范》(盐住建物管〔2024〕8号)(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对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了统一规范,是盐城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性文件。为方便公众更加客观、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操作规范》,现将《操作规范》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了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住建局于2023年12月29日出台了《盐城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操作规范》(盐住建物管(2023)10号),供业主自治活动参考使用。2024年10月22日,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有关行政指导的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盐城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操作规范》,并印了盐住建物管〔2024〕8号文件。
二、制度措施依据
《操作规范》以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为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调整、优化、细化和创新部分内容,解决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存在的主要争议。
三、主要内容
《操作规范》共计五章四十条,包括总则、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明确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选定要求,对筹备组成员推荐人选的考察。明确细化了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筹备组工作内容、筹备工作监督等。
2.规范业主大会活动。规定业主投票权数、表决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投票、统票、公示有关监督要求。鼓励采用电子投票表决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事项,同时对纸质书面征求意见等表决方式进行规范,解决了业主大会召开难、决策难的实际困难,为业主共同管理和决策提供便利。
3.规范业主委员会选举。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要求、表决要求、印章要求、档案制度、工作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