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市城管〔2024〕4号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深化全市精管善治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市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现就深化全市精管善治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建成的城市管理精细化样板项目的基础上,在全市城市(镇)建成区范围内,利用3年时间建成一批城市精管善治示范片区、示范街、示范巷等项目,实现城市治理能力、城市环境品质和群众满意度较大提升。全市2024年至2026年每年分别建成不少于100个城市精管善治示范项目,其中,市开发区每年建成精管善治示范片区、示范街、示范巷各1个,其他县(市、区)分别建成精管善治示范片区1个、示范街3个和示范巷6个。
二、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秉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问题导向、民生优先的原则,在城市(镇)建成区范围内选择公共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城市管理要素相对齐全、具有一定商业人气的片区、街、巷,围绕基础设施、城市家具、立面空间、常态管护等方面进行建设改造、整治提升。其中,精管善治示范片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平方公里,示范街长度不小于600米,示范巷长度不小于300米,示范街和示范巷不包含于示范片区内。
(一)加强市容秩序整治。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落实新建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合理施划路侧停车位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妨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组织清理乱堆放、乱停放、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清除道路空间废弃物品、物料、车辆。加强经批准设置的外摆经营规范管理,取缔擅自摆摊设点。
(二)强化建筑立面维护。对道路两侧临街建(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整饰出新,拆除立面废弃附着物,合理有序设置空调外机。提升沿街店面橱窗景观水平,推动沿街门面、卷帘门改造升级。深化户外广告整治,清理存有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对保留的广告招牌结合道路功能、建筑风貌、业态特点,按照规范化、个性化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升级改造,避免千篇一律。加强建设工地围挡规范管理,合理设置公益广告。对临街实体围墙墙体进行美化或栽植垂直绿化,对内部绿化景观较好的住宅小区或单位实体围墙宜改成透空栅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拆除围墙,打造开放共享空间。加强建筑亮化管理维护,确保功能完好,正常开启。
(三)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全面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带、行道树、开放式游园绿地一体化环卫保洁,注重石板道砖缝隙、墙根、树穴、花池、缘石根部等部位常态化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加大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定期冲洗、洒水降尘。优化垃圾一级清运时间和频次,垃圾收集容器无满溢,收运车辆干净整洁、无跑冒滴漏。严格落实城市家具管护标准,确保各类设施干净整洁,公厕、垃圾收集容器无异味。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类垃圾规范处置。加强渣土运输处置和商用混凝土车辆管理,严禁带泥行驶、抛撒滴漏、车身不洁。
(四)改造市政公用设施。抓好《盐城市城市家具导则》贯彻实施,全面改造提升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对车行道、人行道、盲道和广场实施达标改造,修复道路破损、坑洼、沉降、车辙、裂纹和井盖高低差等病害。对道路红线至临街建筑之间的场地进行绿化、硬化、美化,人行道合理设置出入口和坡道。改造完善地下管网,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对公交站台、路铭牌、楼牌、门牌、交通指示牌、交通隔离栏、交通信号灯杆、路灯杆、通信基站等城市家具进行检修改造。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并接美化,清除私设、乱设、阻道的指示牌和废弃线杆箱柜。
(五)打造特色景观空间。充分挖掘片区、街、巷历史人文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历史记忆、文化传承的景观设施,塑造特色景观空间。全面提升道路空间绿化品位,行道树、隔离带、环岛、林荫、街头绿地等绿化形成体系,体现特色,加强口袋公园、乐享园林建设,并配备游路径道、休闲座椅、健身设施,让市民乐享生活。在街头绿地内增设体现地域文化的中小型景观雕塑和街景小品,提升空间品质。发展特色文化休闲空间和特色业态,引导培育网红打卡地,鼓励利用合适的场地开展特色外摆,举办特色餐饮美食、非遗集市、文化演艺等活动,促进商业、文旅等资源集聚融合,协同发展。
(六)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督促沿街单位、物管单位、商铺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市政绿化养护、亮化设施维护、街面执法管理、数字城管巡查、环卫作业服务规范、常态、有效。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充分运用智能化管理手段,做好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整合、分析、研究,提高各类事件、部件处置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片区、街、巷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编排(每年1月底前)。对照精管善治示范项目建设目标和标准要求,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摸底,结合各地年度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安排组织编排年度精管善治示范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范围、实施内容和时间节点安排,并及时报送市城管局汇总,提请市政府列入全市年度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二)全面推进(每年2月至11月)。各县(市、区)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建立落实项目推进机制,市城管局加强统筹调度、督促指导,推进精管善治项目有序实施,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三)总结评估(每年12月)。各县(市、区)做好拾遗补缺、自查验收工作。市城管局牵头做好项目抽查验收和评估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管理建设要求,建立市、县(市、区)推进精管善治项目工作专班。明确部门和属地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标准要求,确保建设任务目标落实。
(二)强化综合协调。市、县(市、区)城管部门加强对精管善治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前期研究、规划、设计工作,协调推进跨区域和跨部门建设任务,及时做好有关难点问题的协调处置,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三)强化支撑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资金保障,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精管善治项目建设。加强城管、公安等执法保障,推动执法、管理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综合治理实效。
(四)强化社会参与。运用各类媒体宣传精管善治项目建设概况、动态、成效。注重收集、听取市民群众对精管善治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市民满意度。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