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
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盐城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5月13日
| 索引号 | 1232090046821686XL/2024-2564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中央财政资金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试点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
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供发〔2023〕3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盐城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盐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