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1600/2025-2707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发文日期 2025-05-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我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52)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目标,及时认领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一)国家和省市单部门监管任务

今年我市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共涉及11个专业2169件,其中市本级233件、亭湖区213件、盐都区175件、大丰区268件、响水县209件、滨海县203件、阜宁县188件、射阳县222件、建湖县209件、东台市249件。国家抽查任务由省卫健委统一抽取、匹配检查人员,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

在国家抽查任务基础上,我省增加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医疗机构控烟等省级抽查任务与用人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一并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任务清单。各专业检查内容、检测项目及附表等详见苏疾控综函20252文件。

市级增加单部门监管任务12件(精神卫生)(附件1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下达。

(二)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

省卫健委发起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3项(医疗美容行业、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机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省其他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2项(歌舞娱乐场所、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管理)。

市卫健委牵头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120件(洗浴服务场所)(附件2),任务清单将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下达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接,积极完成省、市卫健委牵头的跨部门联合任务,同时配合好其他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统筹安排,规范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一)周密组织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随机监督抽查的文件精神,紧扣目标任务,制定本地随机监督抽查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安排,有序推进。抽查任务中涉及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疾控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申请协助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科学统筹推进。各地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做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与专项检查、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工作的有机整合,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创新涉企监督检查方式,积极探索“监督+服务”和智慧化监管模式,能采取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的,可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我市“企业安心生产日”制度,并按要求使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

(四)提高抽查质量。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持表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维护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辖区或其他部门职责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并移交线索;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市卫健委报告。

(五)包容审慎监管。对被抽查对象符合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调整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盐卫监督〔202317号)的规定,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引导其合规整改、自我纠错,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和上报抽查结果

(一)规范填报,提高质量。各地要加强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要求,通过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对于省、市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要及时将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二)依法公开,确保时效。各地在抽查前应主动公开抽查方案 ,并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 4类。

(三)全面完成,认真总结 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 2025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610日前,各地应将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医疗、血液)、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托育机构随机监督抽查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牵头科室。

825日前,各地完成游泳场所监督抽查和数据填报工作。

1031日前,各地全面完成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115日前,各地应将全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科,同时分别将专业的全年工作总结报送中心相关专业牵头科室。

市级将适时对各地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附件:1.盐城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清单

                      2.盐城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单部门监管任务清单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22


附件1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单部门监管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或数量

任务检

查层级

责任处(科)室

1

精神卫生监督抽查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

2

市、县级

医疗服务监督科

 

 

 

 

 

 

 

 


 

附件2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行业领域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

检查

对象

检查比例或数量

任务检查层级

所有责任处(科)室

1

洗浴服务场所联合检查

洗浴服务

卫健

卫健

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洗浴服务场所

20

县级(市级抽取)

公卫科

公安

对洗浴按摩等服务场所治安状况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治安支队

市场监管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信用处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信用处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现场检查

信用处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现场检查

信用处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信用处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信用处

及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信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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