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简介

发布日期:2026-03-26 15:10 来源: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处级,加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四)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级机关和外省区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收集编写信息,准确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负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

(十一)指导全市地方金融系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合指导全市国有和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全市地方金融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地方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等重大事项,推动压实县级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

(十三)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联系协调驻盐金融机构,深化政银企合作交流,配合驻盐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金融服务,支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组织实施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负责推进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强化对全市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六)牵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重大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方案。

(十七)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秘书五处,秘书六处,秘书七处,秘书八处,信息处,市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新闻协调处),政策研究处,行政人事处(老干部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文电处,网站管理处,金融法规处(行政审批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招商处),地方金融监管处(金融稳定处),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机关党委。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政编码:224000

联系电话:0515-88190000

作息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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