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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

  • 访谈嘉宾:吴泉芳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 访谈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5:00
  • 访谈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室
  • 访谈摘要:今年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的第10年,4月又迎来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市税务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继续在全市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造浓宣传氛围,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盐城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吴泉芳将走进“在线访谈”栏目,向广大网友宣传解读六大类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拟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网友互动交流,现场回答网友的提问,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
文字实录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点击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cheng.gov.cn)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吴泉芳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您!请跟我们各位网友打个招呼![2023-04-12 14:51:01]

    [吴泉芳]: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四月芳菲,春和景明。我是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吴泉芳,很高兴在这样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和大家相聚在“在线访谈”栏目,并借此机会,向网民朋友介绍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内容。[2023-04-12 14:52:11]

    [吴泉芳]:每年的4月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已经是第32个年头。通过“在线访谈”向大家汇报工作,开展交流,是我们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一项重要安排。在这里,我首先代表盐城市税务局,感谢社会各界朋友长期以来对盐城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真诚欢迎大家就遇到的办税缴费、税收优惠等方面问题,与我交流。我们也很乐意通过这个平台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2023-04-12 14:54:32]

    [主持人]:吴局长您好,我们知道,今年是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个年头了。在这10年间,我们税务部门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办税的便利化改革?对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有哪些作用呢?您能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吗?[2023-04-12 14:55:45]

    [吴泉芳]:从2014年到2023年,我们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已经整整10个年头了,行动的主体从起初的“提速”,到现在的“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是一个全方位的优化和提升。10年间,盐城税务部门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为指引,聚焦办税时间更短、流程更优、环节更少、资料更简、方式更多,推出一系列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非接触式服务等便民惠民利民的税费服务举措,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越来越强,税收营商环境指标持续上升,全渠道满意度99.95%以上。[2023-04-12 14:57:30]

    [吴泉芳]:2022年,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让税费优惠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6.5亿元,缓缴税费46.9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06.2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10.88亿元,两个退税都突破了百亿元大关,税收减免缓退的力度和规模前所未有,有效降低了经营主体的资金成本和税费负担,也为盐城经济的整体向好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2023-04-12 14:58:46]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有6方面服务措施,请您为我们再详细介绍一下?[2023-04-12 14:59:37]

    [吴泉芳]:好的。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分批推出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目前已就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等6个方面,推出了3个批次64条服务措施。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有6大方面:一是诉求响应提质。要求大兴调查研究,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集中征集和潜在需求常态化分析相结合,畅通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开展“税直达”试点,推出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等相关服务产品,更好提高办税服务体验。[2023-04-12 15:02:22]

    [吴泉芳]:二是政策落实提效。分类推送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持续优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服务,提供事前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强化项目落地后的税费跟踪服务,适时提出优化完善建议。[2023-04-12 15:03:39]

    [吴泉芳]:三是精细服务提档。统筹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结合税务总局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进一步推进问办协同,提供远程咨询服务,提高远程咨询效率,优化全程网办体验。[2023-04-12 15:04:39]

    [吴泉芳]:四是智能办税提速。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实现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推行社会保险经办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探索实行电子税务局印花税“一键零申报”,部分税费优惠自动办理。[2023-04-12 15:05:15]

    [吴泉芳]:五是精简流程提级。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的便利举措。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2023-04-12 15:06:32]

    [吴泉芳]:六是规范执法提升。深入推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后续市税务局将按税务总局、省局的部署和我市实际,进一步推出细化优化的落地举措,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缴税人。[2023-04-12 15:07:23]

    [主持人]:从您的介绍来看,税务部门推出的便民惠民利民措施还真是不少,这些措施的集合,也推动了我们盐城营商环境的提升,请您再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与成效?[2023-04-12 15:08:28]

    [吴泉芳]:好的。近些年来,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打造最优税收营商环境体验区,高目标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坚持“四聚四促”,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就围绕这“四聚四促”,向大家介绍一下目前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情况。[2023-04-12 15:09:23]

    [吴泉芳]:一是聚焦最后一公里,促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行“政策找人”。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运用大数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智能分析识别,靶向推送税费政策提醒和解读。优化办税体验。实现退税网上申请和退税全流程电子化,拓展“申报即享受”“备案改备查”覆盖面,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进一步减少资料报送、优化办理方式。强化跟踪督导。严格考评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去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缓缴税费189.6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达106.2亿元。[2023-04-12 15:11:10]

    [吴泉芳]:二是聚焦企业难点痛点,促市场主体激发活力。深化税银互动。扩围“税银互动”签约银行数量,扩大受惠企业范围至纳税信用M级,全年“银税互动”3700余户次,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开展“牵线补链”。运用大数据平台,成功牵线搭桥匹配供销30余批次,有力支持供需两端的企业经营。优化执法方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监管方式。[2023-04-12 15:12:38]

    [吴泉芳]:三是聚焦群众所想所盼,促问计问需精准高效。开展“大走访、送政策、问需求”活动。结合“税收助力企业发展”等活动,开展2轮次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8万余份,深入收集、分析、落实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组织活动28次,立体感受税务局长、一线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角色体验,优化引导分流、资料预审等措施。畅通征纳互动渠道。重点关注12366热线、网上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意见,打造12366集成管理呼叫中心,推出“回答问题、解决问题、研究问题、督导问题”服务模式,实现诉求响应24小时在线。[2023-04-12 15:14:03]

    [吴泉芳]:四是聚焦满意度获得感,促税费服务精细便利。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办税服务厅智能化提档升级,实现“扫‘码’咨询”“智能交互”等功能。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盐税通”、江苏税务APP等渠道,推进实现262个税费事项在线办,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率达到95.89%。推动“最多跑一次”升级。制定落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简化办税缴费业务流程,加快推进跨机构事项前移,实现196个办税缴费事项“最多跑一次”。[2023-04-12 15:16:17]

    [主持人]:谢谢吴局长。在上面的访谈中,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措施成效,也感受到了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在介绍的过程中,已经有不少网友参与进来。下面,欢迎大家提问,并请吴局长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2023-04-12 15:17:14]

    [主持人]:网友 然而提问:听说最近出台了居民换购住房优惠政策,我在去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今年1月又在盐城市区新买了一套住房,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2023-04-12 15:18:38]

    [吴泉芳]: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要求,可以申请退税。如果您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您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23-04-12 15:19:44]

    [主持人]:网友 苏菲提问:我们单位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23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请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2023-04-12 15:20:35]

    [吴泉芳]: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04-12 15:21:45]

    [主持人]:网友 悠然提问:我有一间商铺出租出去,2023年一次性收取今年12个月租金108万元,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2023-04-12 15:22:48]

    [吴泉芳]: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您在2023年一次性收取今年12个月租金108万元,平均每月租金收入为9万元,未超过规定的10万元的免税月销售额标准,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2023-04-12 15:24:00]

    [主持人]:网友 灿烂提问:我代账的企业在射阳,但我平时工作地点在盐城市区,请问可以在盐城市区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射阳企业的税务事项吗?[2023-04-12 15:25:00]

    [吴泉芳]:您好!2022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通过盐城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明确了您在盐城市范围内,线下申请办理包括登记类、申报类、证明类、查询类等10大类262个《通办清单》所列税费业务时,可自主就近选择公告所列的办税服务厅办理。需要注意,如您代账的企业存在欠税、欠缴社保费、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评估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属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2023-04-12 15:27:04]

    [主持人]:网友 剑侠提问:我今年准备买辆新能源小轿车,前几年一直有车辆购置税的免税政策,今年我还能享受优惠吗?[2023-04-12 15:28:03]

    [吴泉芳]: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您购置列入《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在今年按照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免税政策。[2023-04-12 15:30:08]

    [主持人]:网友 小盐提问:您好,咨询一下关于残保金优惠的政策,请问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减免优惠吗?[2023-04-12 15:31:14]

    [吴泉芳]:您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3-04-12 15:32:26]

    [主持人]:网友 布布提问:我们单位是合伙企业,我朋友单位是个人独资企业,请问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2023-04-12 15:33:38]

    [吴泉芳]:您好!按照财税2022年10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50%的减征优惠。关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不可以享受这个政策的问题,如果您的合伙企业,或者您朋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2023-04-12 15:35:01]

    [主持人]:网友 放空的白开水提问:我忘记申报了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现在该如何进行补申报?[2023-04-12 15:36:25]

    [吴泉芳]:您好!若您现在需要补申报2019-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可在个人所得税APP补申报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中2019-2021年度预填申报服务已暂停,您据实填报即可,相关收入来源数据可在个税APP,通过“我要查询”模块,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相应年度进行查询。[2023-04-12 15:38:49]

    [主持人]:网友 热苏打提问: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一季度销售收入是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04-12 15:40:29]

    [吴泉芳]: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04-12 15:41:47]

    [主持人]:网友 南山提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我公司在10月份预缴时还能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吗?[2023-04-12 15:42:38]

    [吴泉芳]:您好!继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财税2023年7号公告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支持科技创新的优惠力度。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其盈亏情况、研发费用核算情况、研发费用金额大小等因素,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2023-04-12 15:44:02]

    [主持人]:网友 番茄小绿提问:您好!我们单位业务广泛,有分支机构,请问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023-04-12 15:45:54]

    [吴泉芳]:您好!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23-04-12 15:47:57]

    [主持人]:网友 听风提问:我公司是新办企业,会计一时疏忽上个月申报期没有按时申报,也收到了税务局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想问问补申报后能不能不处罚?[2023-04-12 15:49:08]

    [吴泉芳]:您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五地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该公告的清单中列出的违法行为一般为税务日常管理中发生率高、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税务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属于规定的“首违不罚”事项。您单位如果是首次未按时申报,也在规定期限内补申报了,那么是满足“首违不罚”条件的。[2023-04-12 15:52:02]

    [主持人]:网友 阳光提问:我们是亭湖区的一家企业,对于企业来说,现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吗?[2023-04-12 15:53:52]

    [吴泉芳]:您好!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6号)及《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全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2023-04-12 15:55:32]

    [吴泉芳]:具体是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灵活就业人员在原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同步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缴费费率由9%降至8%。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10个月。从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恢复至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恢复至9%。[2023-04-12 15:56:44]

    [主持人]:网友 元气兔子提问:请问个体工商户今年还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优惠吗?[2023-04-12 15:57:28]

    [吴泉芳]: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2023-04-12 15:58:20]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了。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访谈结束后可以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其他没有来得及解答的问题,我们将请盐城市税务局及时反馈,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感谢吴泉芳同志的耐心解答。[2023-04-12 15:58:56]

    [吴泉芳]:感谢各位网友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盐城税务,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新思路、新举措,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进程,扎实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在服务盐城高质量发展、服务江苏税收现代化建设“两个服务”中展现盐城税务更大作为。[2023-04-12 15:59:49]

    [吴泉芳]:如果大家对税务部门的工作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敬请关注“盐城税务”微信公众号;有其他政策问题需要咨询、解答的,您可以直接拨打我局的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电话12366,一定能够得到满意的答复。最后,再次感谢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我们提供这次与网友交流的机会,向各位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再见![2023-04-12 16:00:21]

    [主持人]:本次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2023-04-12 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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