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4926L/2025-2696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02-14
文号 盐住建消防〔202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时效 有效

《关于进一步优化盐城市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关于优化盐城市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的通知》(盐工改办[2023]3号)试行成果显著,被纳入省委深改办推广清单在全省推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盐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本通知,对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程序和要求进行优化。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除外)的建设工程。该范围外的建设工程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适用本次优化程序。

三、申报条件 

1. 新建建筑:需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2. 既有建筑:应为已竣工投用的合法建筑,提供已取得的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或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等证明材料,以确认建筑的合法状态。

3. 验收查验:申请主体需依据《小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所附《现场查验记录表》相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并形成报告,保证工程消防符合标准。

四、申报材料 

1. 小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包含建设单位、工程基本信息、建筑主体及本工程情况等内容,为备案提供基础信息。

2. 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查验报告:记录工程消防查验的详细情况,涵盖建筑平面、安全疏散、建筑构造与装修、消防设施、建筑电气等多个查验项目,作为工程消防合格的重要依据。   

五、办理程序

1. 申请环节:工程完工且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主体通过盐城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分别将《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和《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查验报告》上传至对应资料栏,确保申报及时、规范。

2. 受理环节: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即时出具备案凭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补正全部内容,保障申报流程顺畅。

3. 抽查环节:小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抽查比例为5%。被抽中的项目,住建部门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复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抽查监督确保工程消防质量。

六、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025214日)起施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或要求,按新规定和要求执行,确保政策的时效性与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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