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盐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实际指导中加以引导示范,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等主体遵守相关约定。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书面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并将修订新版及时在我局网站发布。示范文本可登录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下载。
二、示范文本供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过程中参考使用。相关文本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对全体业主具有普遍约束力。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共同决定对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增补。
三、非住宅区可以参照使用。
四、本通知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
附件: 1. 关于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建设单位使用)
2. 关于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的申请(业主使用)
3. 关于推荐业主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4. 筹备组推荐人选谈话提纲
5. 筹备组推荐人选法律知识测试题
6. 筹备组业主成员信用承诺
7. 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8. 关于征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9.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的公告
10.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11. 表决票
12.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决定的公告
13.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